时间:2022-04-24 浏览量:
2021级本科生:
根据教务处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现将《人文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(修订)》予以公布。
如有疑问可致电029-82334309,029-61105409联系人:贺老师,杨老师。
人文学院
2022年4月24日
附件1:人文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(修订).pdf.pdf
附件2:人文学院2021级本科生专业班级容纳量一览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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